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
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無條件退貨,訂單成立時視為同意此條款。
本網站所販售的之商品為烘焙過的熟豆,因咖啡豆屬生鮮食品、消耗性商品,商品屬性特殊或有保存期限等問題,除商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而造成的損毀,才可接受您的退貨申請。
非商品瑕疵恕無法為您辦理退換貨,下單前請務必考慮、詢問清楚!一經拆封、食用、失溫及保存不良等情形而導致商品變質,則無法處理您的退換貨申請,敬請見諒!
如遇下列情況,提供7日內鑑賞期退換貨服務:
- 產品品項有錯誤,可換貨。
- 產品包裝瑕疵破損或運送過程而造成損毀的情形,導致產品新鮮度有疑慮,可退換貨。
退換貨注意事項:
- 鑑賞期依法規定為收到產品隔日起7日內,超過7天鑑賞期恕不提供退換貨服務。
- 食品類商品,因衛生考量,在還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換貨以前,請勿拆封、試用,避免影響您的退換貨權益。
- 如商品有存在瑕疵問題,請於收到貨後全程拍照或錄影存證並立即私訊聯繫,務必保持商品本體原狀、勿拆,保留發票及原紙箱包裝一併寄回 (南投縣草屯鎮墩煌路三段168號),以便安排後續處理。
謝謝您的支持與愛護,若有任何疑問,歡迎洽詢客服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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